小留学生赴美在私立学校就读,在美国新移民法中不但不受到限制,反而还受到保护。移民律师解释说,移民局一向允许18岁以下的学生,也就是F1签证者的父母可使用B1旅游护照长期留在美国照顾子女,期限是每延一次给六个月,直到子女满18岁为止。
据《世界日报》报道,华裔移民律师邱志清指出,移民局拒签学生家长的B1签证主要有二个原因,一是照顾小留学生只是家长赴美做其他事的借口,另一个是家长有移民的倾向,但只要移民局找不出家长有意从事他业或移民的倾向,就会发给家长访问旅游的签证,而且每延长一次是六个月。
移民局表示,家长有意“长期停留”照顾小留学生,并不是移民局否决签证申请的理由。
邱志清还谈到,以旅游观光、商务考察及其他非移民签证来美转换学生签证的例子很多,例如转入大学、研究所或语言学校,凡是移民局认可能够发出I-20的学校都能为转换学生身份的人士办理变更为学生身份,找到学校,交了学费,学校的学生顾问就会准备相应的文件,到移民局办理改换学生身份。
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必须在原有签证没有失效时间内办理,以免发生逾期居留的问题。
许多人问改换过的学生身份与在国外由美国大使馆发出的学生签证有何不同?律师谭卓豪指出,并没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学生身份出国后则无效,当要回美时必须到所在地的美国大使馆申请学生签证,程序与新申请学生签证是相同的。